芒果体育新闻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金融投资芒果体育
芒果体育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3,691,648.27元,按照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69,164.8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32,638,140.3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4,960,623.81元。公司拟以2022年年末总股本454,322,7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43,227.47元(含税)。
报告期末,本公司资本公积金481,792,438.44元,2022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基于公司业务经营的多元化,所属行业的复杂性,现针对不同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及发展情况概述如下: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清单第684项对典当作出了“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明确由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通知出台以后,各地的金融监管部门陆续对典当公司的合规经营情况开展排查清理行动,处理了一批名称中包含“典当”字样但尚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优化了典当行的营商环境。从宁波市2022年前三季度典当业情况来看,典当行业各经营指标呈现持续向好发展趋势;民品典当持续扩大,财产权利和房地产逐渐缩小,典当行业在逐步回归本源;典当行更加注重特色和差异化经营;全市典当逾期金额大及部分典当行亏损。上述几个特点亦是不同地区典当行业发展的缩影,专注细分领域、风险意识强的典当行会更快脱颖而出。
2022年总体而言,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相继出台了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典当行业监管,促进了典当行依法合规经营,有利于充分发挥“短期、小额、快捷、灵活”特色,增强典当行抵御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2022年以来,国家推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刺激上下游产业发展。浙江省政府立足浙江的优势和特点,将新基建作为产业转型升级的推进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谋划制定了“四张清单”,有序推动新基建重点项目落地。新基建项目数量大大增加,建筑业发展利好,推动工程担保市场进一步扩大,迎来市场红利。
2022年受市场环境等不利因素影响,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在政府各项奖补和风险补偿、绩效评价等政策的影响下,政府性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向小微企业和“三农”倾斜,以该类客户为主的融资担保业务持续增长,未来也将延续增长趋势。同时各地出台相关政策,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引领作用,支持民营融资担保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联保、分保等业务合作,提升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能力。对于民营融资担保机构而言,因该类群体面临较高的经营风险,代偿风险相对较高,需在自身经营上不断提升风险控制能力,通过提高信息化系统建设降低业务成本,创新担保合作途径等,专注主业服务实体经济。
2022年2月银保监会印发了《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进一步强化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力度,尤其是进一步完善了关于融资租赁公司的非现场监管,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作用,补充了现有监管体系的短板。
自2021年7月《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至2022年5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防范化解隐形债务存量一直是强监管的态度,被点名的融资方式涉及融资租赁、信托、银行贷款等。监管机构通知各金融租赁机构不许新增投放隐债主体租赁业务,各地方金融监管局对各地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了针对政信类通道业务的专项排查,严禁新增政信类通道业务,严禁违规参与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未来隐形债务主体的业务无论是金融租赁公司还是融资租赁公司,都不能再开展,应当尽快化解存量业务。
根据浙江大学融资租赁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融资租赁发展展望指数2022年四季度报告》显示,超40%租赁公司2022年租赁资产余额和新增租赁资产投放额均有所上升,35%租赁公司业务有所收缩;融资租赁公司总体应收租赁款不良率有所上升。同时实体经济恢复尚需时间,承租人逾期现象仍处于高发期;2023年市场利率或将持续低位运行,建议融资租赁公司积极发展租赁增值服务,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规避同质化价格竞争;积极加快转型步伐,加强专业化运营能力塑造,打造核心竞争力,实现差异化竞争;顺应国家和地方发展与监管政策,切实服务实体经济。
根据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22年早期投资、VC、PE市场投资案例数和投资金额都有不同程度的缩减,投资市场热度集中于科创行业,其中IT、半导体及电子设备、生物技术/医疗健康、机械制造四大产业占市场案例数的70%以上,投资金额占比超50%;同时化工原料及加工、清洁技术、汽车等行业升温,投资案例数和投资金额同比增加明显。市场投资仍以扩张期和成熟期中后期阶段为主,投资案例数和投资金额分别占比达61%、80%,此外,战略投资、新三板定增热度高涨,得益于科创企业本身属性和多层次资本市场政策。2023年,消费、文娱、旅游等行业投资信心恢复,股权投资市场在科创行业产业链上下游纵深挖掘、细化,投资聚焦领域更加明确,符合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同时近年来,各地纷纷设立政府引导基金,以其为引擎,组建产业投资基金群,推动政府、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共同参与,发展壮大当地战略产业集群。2022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亦提出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如宁波通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鄞州区、北仑区、海曙区、镇海区、慈溪市和前湾新区国资出资代表于2022年2月共同设立宁波市“凤凰行动”投资基金,重点投向宁波市内拟上市公司或已上市公司,主要包括拟上市公司、专精特新企业、并购重组项目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基金按照“市级投资基金+区县投资基金”模式进行运作。根据最新数据显示,宁波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达283家,总量居全国第四位,宁波区域未来的投资机会凸显,投资重点亦逐步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上。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中国特殊资产行业发展报告(2022)》和普华永道《中国不良资产管理行业改革与发展白皮书》中都有提到,2022年信用风险的变化和来源:一是房地产企业风险持续发展,2021年以来个别大型房地产企业流动性风险已经对房地产行业及关联上下游企业的流动性产生较大影响,房企风险带来银行房地产业不良贷款率快速上升。二是中小金融机构潜在风险上升,尤其是中小银行对整体信贷资产质量恶化的抵御能力较弱。三是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正通过多种方式逐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特别是隐性债务。近年来政策上继续坚持不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基调不变,助力特殊资产行业发展,不良资产核销处置力度不断加强。同时推动资产管理公司AMC回归本源,提升风险处置能力,如2022年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召开调研座谈会以及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主业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资产管理公司要坚持回归本源、聚焦主业的经营理念,找准自身在国家经济金融体系中的定位,切实发挥逆周期的救助功能;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力度,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和效益。未来不良资产供给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买方主体也在逐步多元化,要把握行业机会,回归依靠价值挖掘和重估提升盈利的模式。
公司发展呈现多元化,报告期内传统业务板块如典当、担保、融资租赁依然维持着较高的收益贡献率,发展相对稳定;特殊资产业务规模增长快速,效益提升明显,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类金融投资业务投资机会减少,收益下滑明显;公司自有品牌“乐享云端”白酒系公司向茅台镇酒厂采购的定制酒贴牌,主要以批发销售为主,本期销售额微小。
典当业务是当户将其动产、不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典当物质押或抵押给典当公司,取得当金,当户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一项业务。
公司典当业务面向广大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客户群,依托于分别设立在杭州、宁波、上海的三家典当公司——元泰典当、德旗典当、上海典当进行运营,主要承接普通住宅、联排别墅、商业用房、车辆、上市公司股票、非上市公司股权等典当物抵押或。
2022年公司典当新发生项目综合费率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规模,客户融资需求疲软,本期典当贷款发生额较去年同期下降30%。报告期末典当业务整体规模较期初下降18%,单笔小额约152万元;从期末存量业务结构来看,房产典当规模占比为73%,财产权利典当规模占比25%,房产典当规模依然很大,按照监管预期,业务结构需要优化。从典当业务逾期金额来看,逾期金额占典当总规模的比例较期初上升了14个百分点,绝对金额亦上升,整体风险状况需加强关注,加快催讨。下一步公司将加快对典当细分市场的研究,开展差异化经营,逐步降低房产典当占比,进一步提升业务规模和典当资产质量芒果体育。
公司运作担保业务的唯一平台是香溢担保,经营的担保业务按类型分为非融资担保业务和融资担保业务,其中以非融资担保业务为核心业务。
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工程保函担保业务为主,产品包括工程履约、工程投标、工程预付款、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保函担保,主要面向浙江省内的二级资质以上的建筑企业提供担保服务,也拓展了重庆、四川、安徽、江苏、上海、江西等省外市场。公司为建筑工程的承包方或施工方在银行开具履约保函时向银行提供反担保,公司通过这种反担保方式,取得承包方或施工方支付的相应费用。
融资担保业务定位于为中小微企业及“三农”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公司通过提供担保增信,收取相应担保费用。融资担保业务主要以香溢贷担保业务为主,为浙江省内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零售商户在银行(包括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和宁波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2022年工程保函担保市场开始回暖,但因公司存在尽调工作不便利因素,整体来看,工程保函担保业务全年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下降近7%,担保收入同比基本持平;报告期末业务规模同比上升10%。为进一步提升工程保函担保业务规模及收益,未来需扩大银行授信资源,加快拓展新的合作银行,突破资源瓶颈。
香溢贷担保业务开展受银行低成本信贷资金投放的挤压,报告期末担保业务余额较期初下降约18%,公司与广发银行杭州分行合作取得初步成功,报告期末业务规模已超香溢贷担保业务总规模的三分之一,未来有待开发多样性产品,满足客户更多场景需求。同时报告期内公司代偿金额增加,整体不良率上升,后续要充分关注在贷业务风险状况和追偿情况,警惕风险扩大。
融资租赁业务依托于租赁物开展业务,具有融物和融资相结合的特点,融资方通过出售自身经营资产给租赁公司再回租的方式或者向租赁公司直接租赁指定经营资产的方式取得资金或资产,租赁公司定期收取租金。
公司运作融资租赁业务的唯一平台是香溢租赁,承接的租赁业务以售后回租模式为主,转租赁和厂商直租模式为辅,租赁期限一般3-5年。目标客户为政府平台、大中型国企等强主体单位及分布式光伏电站、船舶运输等资产运营单位,涉及生产设备、船舶、光伏组件、地下管网等租赁物。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政策要求,结合公司租赁首位战略推进计划,加快租赁转型攻坚提升。报告期内省外业务拓展受限,以及公司调整业务投向,积极向设备类租赁业务转型,主动压缩政信类项目投放,报告期末租赁业务规模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政信类项目的存量占比53%,较去年同期下降8%以上。期末存量租赁业务主要涉及光伏发电、交通运输、制造业等行业,售后回租的租赁业务模式依然占主导地位,占比约97%。
在监管政策的压力下,未来公司要扩大业务规模,保持收益稳步提升,需在细分实体产业上挖掘机会,有针对性的优化产品结构和创新产品设计研发,向专业化和精细化领域转换。
公司经营的类金融投资业务类型主要包含三类:间接资金收益业务、资本市场投资业务、其他股权投资业务。其中间接资金收益业务通过设立或参与券商资管计划、私募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等模式为融资需求方提供定制化融资方案,充分满足客户融资需求,公司获取固定收益;资本市场投资业务通过发行设立或参与基金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参与一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产品投资,获得资本保值和增值;其他股权投资业务以财务投资为目的,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获得资本增值。
报告期内,为了减轻政策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基于业务风险控制的考虑,公司间接资金收益业务暂缓投放,类金融投资业务发生额和期末余额大幅下降。年内公司有出资新设立合伙企业拟投资新兴产业,但尚未实际投向标的资产。后续公司将更多地关注新技术金融投资、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等多样化创新领域,丰富公司投资策略选择,深化高成长性产业资源培育,协同租赁、担保等业务,纵深延展满足客户不同阶段需求。
特殊资产包括不限于金融机构不良债权资产、涉诉资产、企业改制及破产资产、其他应急变现资产等。公司为非持牌经营机构,现阶段以获取固定收益的盈利方式为主。公司特殊资产业务运作主要以设立合伙企业方式间接收购、直接参与公开挂拍收购或直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地方AMC公司或其他民营主体持有的债权资产包,资产包对应的底层资产主要为浙江省区域内的工业房产,另含部分商铺、住宅用地、工业用地、船舶等,并且处置上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以分期方式将债权资产包转让给其他第三方,基于资产包处置回款,公司收取固定收益,期限一般为12个月至18个月。
经过两年多的业务运营,特殊资产业务已成长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2022年受市场因素影响,银行和各大AMC出包规模大幅下降,公司业务增速放缓,但全年特殊资产业务仍实现了较大突破,报告期内新增发生额3.13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28%;报告期末账面余额3.26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超40%;全年实现收入4,749.0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00.63%。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目前,合计318名自然人和1家公司(134起案件)均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共计55,866,379.878元(原为81,547,005.069元,后部分案件变更诉讼金额),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134起案件审理和判决情况如下:
(1)120起(291名自然人和1家公司)案件法院已判决,起诉金额合计42,647,405.998元(原为68,328,031.189元,后部分案件变更诉讼金额),判决金额合计21,621,533.78元(不含诉讼费)。119起案件已生效,公司已履行119起共291名股民的索赔案件,案件合计赔付21,885,607.24元(其中赔偿款21,566,450.02元,诉讼费319,157.22元)。其余1起案件还未生效。
(2)尚余14起(27名自然人)尚未开庭审理,起诉金额13,218,973.88元。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3月13日,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3月23日在宁波召开董事会。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何彬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王振宙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3,691,648.27元,按照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69,164.8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32,638,140.3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4,960,623.81元。公司拟以2022年年末总股本454,322,7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43,227.47元(含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本公积金481,792,438.44元,2022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3-006)
本次计提事项充分考虑了不同资产、业务经营的特性,减值测试程序规范,计量方法恰当,计提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等相关政策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530.35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85.64万元;提取担保业务准备金840.02万元。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核销部分不良资产及其他长账龄应收应付款项的议案
本次核销事项基于审慎原则,核销依据客观、充分,核销流程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2022年度核销不良资产合计2,608.53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核销长账龄应收款项合计0.21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核销长账龄应付款项合计53.83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3-007)
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
(九)关于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暨签订无金额日常交易合同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3-008)
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次购买商品关联交易暨签订无金额合同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
同意公司向关联方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购买酒类商品暨签订无金额日常交易合同,预计公司2023年度拟向关联方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购买酒类产品金额为20,000万元。
独立董事对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暨签订无金额日常交易合同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为香溢担保2023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3-009)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日常经营业务的发展,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香溢担保2023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额度73亿元,其中为开展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担保额度65亿元,为开展香溢贷担保业务提供担保额度8亿元。
(十一)关于为香溢租赁2023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3-010)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日常经营业务的发展,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香溢租赁2023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25亿元担保。
(十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业务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3-011)
(十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类金融投资业务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3-012)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公司2023年度类金融投资业务发生额(公司出资)不超过5亿元。
(十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特殊资产业务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3-013)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公司2023年度特殊资产业务发生额(公司出资)不超过10亿元。
(十五)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3-014)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业务拓展及公司内部资金调度的需要,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为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6亿元,资助期限1年,资金使用费按照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十六)关于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100万元。
(十八)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提名邵松长先生、胡秋华先生、芮滨先生、韦斌先生、徐培富先生、周士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十九)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提名何彬先生、王振宙先生、胡仁昱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上海证券交易所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的,再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二十)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三)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3-015)
同时,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2022年经营层薪酬情况的汇报。
以上第(一)(三)(四)(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八)(十九)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邵松长先生:1969年1月出生,汉族,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管理处副处长,湖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审计处处长、财务管理处处长。现任香溢融通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邵松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不得提名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胡秋华先生:1972年11月出生,汉族,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金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副处长兼审计副处长、审计处处长、机关纪委书记,磐安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管理处副处长。现任香溢融通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和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胡秋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不得提名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芮滨先生:1967年7月出生,汉族,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浙江省卷烟销售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科长,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管理处副处长。现任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管理处调研员、香溢融通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芮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不得提名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韦斌先生:1974年10月出生,汉族,群众,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历任浙江中天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助理,东阳市凤凰通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风控部经理。现任东阳市凤凰通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香溢融通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兼任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阳市天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韦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不得提名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徐培富先生:1974年10月出生,汉族,党员,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工程师。历任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卷烟厂信息中心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现任浙江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香溢融通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兼任杭州中维歌德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大红鹰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培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不得提名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周士捷先生:1989年10月出生,汉族,群众,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历任财通证券投行总部业务副总监。现任宁波海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香溢融通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宁波市海曙国有资本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市海曙广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市澜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宁波市曙霞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宁波虎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周士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不得提名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何彬先生:1979年7月出生,汉族,群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拥有律师执业资格。执业期间担任多家单位法律顾问,现任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溢融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担任杭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律师协会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何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惩戒,近三年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现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影响任职独立性的情形。
王振宙先生:1971年3月出生,汉族,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资格。现任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溢融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正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万金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振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惩戒,近三年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现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影响任职独立性的情形。
胡仁昱先生:1964年11月出生,汉族,民盟成员,管理学博士,会计学专业教授,现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教授、香溢融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担任中国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主任。兼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源耀生物科技(盐城)股份有限公司、思必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仁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惩戒,近三年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现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影响任职独立性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03,896.78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3,691,648.27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69,164.8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32,638,140.37元,2022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44,960,623.81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4,322,7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4,543,227.4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红利总额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1.03%。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481,792,438.44元,2022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芒果体育,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公司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监事列席了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的决策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政策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发展规划,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过充分考量和评估,是公司维护投资者关系、积极回报投资者的重要举措,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3月23日,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亦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计提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执行,依据充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减值计提处理流程规范,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等相关政策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在报告期末对各类应收款项、发放贷款和垫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未到期的担保业务合同未来履行担保义务相关支出进行合理预计,经过充分分析和评估,在依据充分且客观的情况下,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总体情况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分账龄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或者根据单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量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在期末按照单项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之间差额的现值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将典当业务资产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五级,分别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在组合的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正常类和关注类资产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按照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资产组合按照单项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之间差额的现值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单项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之间差额的现值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将特殊资产业务根据业务经营模式和盈利特点,参照发放贷款和垫款业务的计提方法,在组合的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担保赔偿准备金指公司为承担代偿责任支付赔偿金而提取的准备金。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产品类型确定计量单元,以担保人履行担保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提。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公司对尚未终止的担保责任提取的准备金。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公司合理估计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前,已经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同意并发表书面意见: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多元化业务拓展和稳健经营;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关联交易定价策略符合市场公允和公平原则,定价透明,交易支付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基于公司业务拓展的实际需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前期与关联方合作基础良好;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平,交易方式和定价策略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开召集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本次计划时,与会4名关联董事邵松长先生、胡秋华先生、芮滨先生、徐培富先生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在实际执行中超过上述预计总金额的,将根据超出金额重新提交审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等。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100%持股;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
经营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四平市金叶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698.15万元,净资产627.22万元,资产负债率10.16%;2022年度营业收入2,795.52万元,净利润71.95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关联关系属于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主体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有经营优势,前期合作过程中未出现违约风险,公司认为其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等。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持股;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
经营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香溢商务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0,197.99万元,净资产5,895.84万元,资产负债率70.81%;2022年度营业收入50,847.58万元,净利润572.83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关系属于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主体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稳定,渠道资源丰富,前期合作过程中未出现违约风险,公司认为其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承兑与贴现;发放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等。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第一大股东为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
经营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5,191,975.59万元,净资产为1,269,603.9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27,181.53万元,净利润为93,606.45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关系属于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主体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稳健,资产质量良好,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前期合作过程中未出现违约风险,公司认为其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有明确的执行标准,符合公平、公正、公允原则,经过双方平等协商,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和倾斜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和定价策略如下:
公司近年来着力探索消费端贸易业务,乐享云端白酒和丽水山泉水是目前公司两类主要产品系列,公司按照不同规格产品、不同销售渠道制定价格标准。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频繁且累计金额较大的销售,销售价格根据公司目前执行的定价标准执行,销售环节及结算付款按照一般商业规则协商确定。
公司直接或间接(烟草公司或工业公司的宣传服务由关联方浙江香溢商务科技有限公司或其他非关联第三方代理的)为各地烟草公司、中烟工业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广告宣传服务,定价以公司制定的内部指导价格为基础,经协商确定。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广告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广告)受让香溢商务科技拥有的浙江省内部分香溢零售体系广告资源独家运营权,参考同类交易市场价因素,经协商,香溢商务科技广告资源运营权使用费采用固定使用费加超额收入分成(或不足减免)的形式。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债务人发放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拾亿元整,香溢担保须确保业务存续期间在红塔银行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余额不低于担保余额的5%。保证金存款以实际存期执行对应的挂牌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业务经营和拓展的需要,依托于交易对方的渠道优势和竞争地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本次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